我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屠建明接受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自今年8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严格按照优化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管的服务模式,实现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顺畅运转的良好开局。
12月16日,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屠建明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接受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专访,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启动: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畅运行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或附着物。屠建明首先讲解了哪些属于不动产。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屠建明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各地于2015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2016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全面运行,最终实现各类不动产从分散登记到统一登记的转变,2017年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屠建明介绍说,我市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列为2016年全市重大改革事项。市领导曾提出要充分发挥我市国有城镇地籍数据较全面的优势,力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5年10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增斌主持召开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广安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等事项。
经过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先后完成了市级和区市县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组建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市本级已于8月1日起,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好处:
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人合法财产权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明晰物为谁所有,避免资料分散,重复登记。屠建明说,不动产统一登记至少有3个方面的好处。
首先,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其次,有利于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统一登记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颁证环节,可以让当事人少跑路,大大减轻群众负担,方便企业和群众;登记信息互通共享,方便群众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保证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市场交易安全。
屠建明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的信息要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同时,规定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明确了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及不动产管理部门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上实现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机制。这一制度的设计,既方便群众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也便于机构高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市场交易安全。
成效:
市本级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14本
今年8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并颁发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屠建明说,此项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区县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迅速平稳地完成市级和区市县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市编委下发了职责整合文件,明确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和集体土地登记,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了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摸清了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以原城镇地籍系统为基础,认真梳理原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对其进行整合关联,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
三是做好其他相关配套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簿册、统一登记依据和统一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再造了登记流程,明确了登记收费依据和标准,开展了相关登记资料移交和登记人员培训等各项配套工作。
截至11月底,市本级已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01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514本,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链接:
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市民今后到哪里申请登记?
中共广安市编委(广委编发﹝2015﹞62号)明确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5年10月15日成立,2016年8月1日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公地点目前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三楼,该登记中心设有两个办事窗口:广安区分中心窗口(位于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前锋区分中心窗口暂与广安区分中心合并办公。为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常有序,尽量满足群众办证需求,切实保障办证群众的权利,办事群众可登录bdc.galr.gov.cn(广安市不动产登记局官网)查阅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