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广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把消除城乡贫困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来部署推进,统筹实施扶贫攻坚行动,全市城市贫困人口从3.54万人减少到3.23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从34.4万人减少到25.06万人,扶贫帮困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我市农村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特点仍然突出,增收难、住房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突出。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全面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推动民生改善,共享发展成果,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2020年广安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做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在消除城乡贫困,难点在农村贫困地区。消除城乡贫困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省扶贫开发总体思路,把统筹消除城乡贫困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以产村相融、农旅结合、整合资源、标准建设、成片推进"111"工程建设经验为牵引,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为突破口,树立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扶贫精神,采取超常举措,深入实施五大扶贫工程、五大攻坚行动、五大机制创新,严格领导责任、凝聚社会合力,强化基层基础,坚决打赢城乡扶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按照三年脱贫、两年巩固,一年致富的要求,以县为单位分年度制定到村(社区)到户的扶贫脱贫计划,确保全市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万人左右,城市贫困人口1.1万人左右。到2020年,全市25.06万农村贫困人口、3.23万城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20个贫困村和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村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基本要求。坚持脱贫致富与全面小康、加快发展与扶贫开发、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夯实基础与能力提升、政府主导与社会动员相结合,走出双轮驱动路子,促进联动攻坚,改变贫困面貌,增强整体合力,确保同向同步达标。
扶贫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村、城乡贫困户,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识别、针对化扶持、动态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
扶贫项目精准。编制扶贫项目规划,确定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内容,做到项目规划到户、脱贫效果到户。
资金使用精准。以县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扶贫资金精准投放到村(社区)到户,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
扶贫措施精准。根据贫困村、城乡贫困户脱贫需求,因人因地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社区)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社区)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社区)到户。
驻村帮扶精准。因村派人、强化责任,按需选派各级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支持、落实举措。
脱贫成效精准。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县、村、户减贫档案,分年度逐级验收脱贫成效,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
二、聚焦820个贫困村,精准实施五大扶贫工程
按照"111"工程建设与发展模式,集中涉农项目、资金和政策,精准实施住房扶贫、产业扶贫、基础扶贫、生态扶贫、智力扶贫工程,确保2020年全市82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
(四)精准实施住房扶贫工程
全面推进新村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安排向贫困村倾斜,建、改、保并举,在新村建设中同步解决贫困户住房问题。对无房户、危房户、沿河两岸和山地灾害有安全隐患和自愿新建并拆除旧房复耕户,集中新建一批;对老村庄院落不愿意拆除旧房复耕户,改造一批;对有特色有文化底蕴的村庄院落保护完善提升一批。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环境整治、文化传承行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机制。强化环境整治,切实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以新村建设带动农村全面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村倾斜,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设防、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提高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给予贫困户特殊帮扶,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住得舒适。
全面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实行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实施,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注重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通过建、改、租、调、购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源。鼓励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农村廉租房建设。
(五)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发展特色农业促增收。统筹谋划生态、绿色、安全特色农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粮油、蔬菜、果品、药材、茶叶、畜牧、水产等特色种养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发展贫困户有能力经营的产业项目。加强贫困村农业招商,引进业主带动贫困村产业发展。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发展乡村旅游促增收。编制十三五旅游扶贫专项规划和乡村旅游扶贫规划,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优势旅游资源,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大力发展生态观光、特色乡村旅游和红色文化等专项旅游。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行动计划,大力促进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推动文旅、农旅、体旅深度联合发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增收脱贫的富民产业。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拓宽增收渠道。支持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特色旅游示范村和民宿旅游达标户,发挥旅游产业对脱贫增收的带动作用。到2017年,15%贫困村成为乡村旅游点。到2020年,30%贫困村成为乡村旅游点,带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
发展商贸流通促增收。以龙头为引领,构建基地+交易市场+客户的农产品交易机制和物流配送体系。健全乡村商品服务网点和物流配送体系,支持电商企业发展农村网点,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特色农业,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商业网点线上线下全覆盖。
发展县域工业促增收。立足资源优势,选准主导产业,注重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科学合理有序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鼓励与省内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对接,共建飞地产业园区、合作园区。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发展劳务产业促增收。办好贫困县职业学校,提升职业培训能力。落实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在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贫困家庭学生一定的生活补助。加大对劳务培训的投入。支持用人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订单培训。对具备就业创业条件的城乡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就业创业培训,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解决就业创业难。鼓励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务工,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六)精准实施基础扶贫工程
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建设。优先安排和支持贫困地区重大交通项目,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实现市到县有二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构建对外畅通、路况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今后5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主要投向贫困地区。分类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加快推进通乡油路、通村水泥路、县乡道改善、村道完善、渡改桥工程建设,实现所有乡镇村通油(水泥)路,所有新村聚居点通油路,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状况。
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争取贫困地区重大水利项目进入国省水利规划,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加大投资倾斜力度,畅通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渠道。加快回龙寺等骨干防洪控制性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等建设,支持贫困地区通过挖潜配套与新建水源相结合,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嘉陵江和渠江堤防、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应急、山洪灾害防治、小型农田水利、末级渠系、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任务,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构建精准到户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支持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建设、管理、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坡耕地治理,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电力信息网络全覆盖。大力实施贫困山区农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消除无电户。尽快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全覆盖,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
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的宽带乡村建设。采取政府补贴、企业减免、社会支持等方式,鼓励农村贫困户使用信息网络,提高宽带家庭普及率。
(七)精准实施生态扶贫工程
加快治理突出生态问题,筑牢贫困地区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快生态脆弱地区治理步伐,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加强防灾减灾避灾,加大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深入推进洁净水八大行动,重点开展溪河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建设人工湿地,引导有条件的农户建设沼气池。加强贫困村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等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八)精准实施智力扶贫工程
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幼儿保教费减免比例,对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办好或恢复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大力发展寄宿制教育,保证学生就地就近上学。支持办好综合高中,改善纳入普职融通的职业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通过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逐步实现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助学要大力向贫困户倾斜,减、免、助、补费范围要全部覆盖贫困户学生家庭,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拓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争取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规模。建立农村中小学校直接招聘本科及以上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制度。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鼓励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建立贫困地区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给予鼓励。
全面提升科技扶贫水平。加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继续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特派员、科技副县长、科技副乡长到贫困地区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广泛开展科技人员一对一到户帮扶指导。加强科技培训和科普宣传,突出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合作社骨干的培训。
三、聚焦贫困人口,精准实施五大扶贫行动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精准实施移民安置、政策兜底、医疗救助、结亲结对、社会扶贫五大行动,致力解决贫困群众特殊困难,确保每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8.4万人,城市贫困人口1.1万人,2020年全市消除城乡绝对贫困。
(九)精准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行动
在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难的地方,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并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相结合,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对接国家、省移民搬迁规划,制定全市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2020年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
制定特殊政策,通过调拨、转让或集中进行土地开发等形式,解决搬迁贫困户宅基地、口粮田。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整治政策、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政策、生态移民政策等,解决部分搬迁资金。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给予搬迁建房贷款贴息。统一规划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优先安排实施。对一些地方出现的自主搬迁现象,要科学规范、合理引导、强化服务,研究解决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生活。
(十)精准实施低保政策兜底行动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城乡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研究贫困地区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实施办法,逐步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扶贫线标准。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要逐年增长。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探索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新模式,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建立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力争实现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全部入住。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实施临时救助。编织兜住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十一)精准实施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加强新农合定点医院监管,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
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帮扶制度,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加大对因病致贫人群的政府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加大贫困户、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之外,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实现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帮助县级医院全部建立远程会诊系统,开展网络医疗服务。实行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二级医院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6个月;晋升高级职称前,须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援3个月,让贫困群众患者就地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完善招聘方式,多渠道培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2017年基本补足配齐人员。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卫计人员乡聘村用覆盖90%以上地方,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市内二甲以上医院免费进修。将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范围。
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县、乡、村。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
(十二)精准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通过创建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文化场所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推进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注重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农村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维修。采取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支持文艺院团增加到贫困地区演出场次,扶持发展农村演艺团体,开展农村流动演出活动。市宣传文化单位结对帮扶贫困地区文化单位,帮助培养文艺骨干,指导开展文艺活动。
(十三)精准实施社会力量扶贫行动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认真开展扶贫日相关活动,建立社会扶贫牵头联系制度,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其他部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定点扶贫中的市县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力量。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扶贫开发任务,充分和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驻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增强扶贫开发攻坚社会合力。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组织动员在外乡友反哺家乡,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探索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觉自愿参与扶贫。
四、提高扶贫实效,创新建立五大扶贫机制
(十四)建立督查问责机制
按照市级统筹,区市县、乡镇抓落实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市级统筹做好组织动员、进度安排、资金管理、推动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市、区)是扶贫开发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主要做好扶贫力量组织调配、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帮扶措施督促落实、建档立卡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社区)主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脱贫责任书,向上级专题报告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制定扶贫攻坚项目台帐。下放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全面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扶贫攻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督查一次,确保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制度,定期开展全面审计,支持社会舆论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和虚报冒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实行问责机制,市扶贫移民局会同市监察局、市督查办出台问责办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十五)建立联席会商机制
建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扶贫任务的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负责全市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协调议定重要问题、重大事项等。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扶贫移民局,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园区)每季度要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编发工作信息。各区市县(园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的领导。各级扶贫部门是扶贫攻坚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起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抓好任务分解,强化工作督查,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十六)建立投入增长机制
整合民生资源,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项目资金尽可能由县级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财力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支需要。到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县(市、区)政府要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其增幅不低于对农业投入的增幅。深入推进金融扶贫,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确保贫困县每年各项贷款规模高于上年。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每个贫困户按照3年5万元标准,实行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用好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移民搬迁发债和信贷政策。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农村发展资金互助合作。
(十七)建立资产扶贫机制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十八)建立绩效评估机制
制定减贫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减贫标准和贫困县摘帽标准,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加强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落实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的规定,完善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把扶贫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目标。对完不成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县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扶贫攻坚历史责任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把扶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和一把手工程,作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际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强贫困地区扶贫机构和各级领导班子,注重从扶贫开发工作一线选拔干部,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干部担任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有针对性地配备熟悉现代农业、旅游发展、村镇建设、农村金融、群众工作等方面的领导干部。对扶贫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党政领导要及时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部门领导要严格问责。
(二十)坚持规划引领
在市、县(市区)、乡(镇)统一规划的构架下,以贫困县、村为单位制定规划。要以贫困村为核心,科学规划布局,成片、整村编制脱贫总体规划,统筹编制新村建设、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教育文化卫生设施、路网配套、绿化工程、以工代赈、精准扶贫、洁净水行动等一系列规划方案,实现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
(二十一)结亲结对帮扶
落实驻村帮扶。抽派素质高、有能力的市、县机关干部组建和完善驻村工作组,建立健全驻村工作制度、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制度,确保全市820个贫困村每村都有1个驻村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推动加强基层基础、推进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落实。驻村干部可以轮换,驻村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工作组就不撤出。从2015年起,集中3年时间,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开展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全市公职人员结对帮扶820个贫困村,25.06万人86386户农村贫困户,3.23万人20657户城市贫困户。
(二十二)突出群众主体
坚持扶贫先扶志,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过上美好生活。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根据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二十三)夯实基层基础
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居)领导班子,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好、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认真落实向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举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建立联合党组织,推行驻村帮扶单位、帮扶企业与村支部联建党支部。加强基层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扶持贫困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解决贫困户特殊困难的实力。加快社区阵地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搭建扶贫帮扶平台,为城镇贫困户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体、法律、教育、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等服务。
(二十四)加强城乡治理
坚持整合资源、重心下移,健全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基层组织等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强化村(居)民自治,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引导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培育农村专业协会类、社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深化法律七进,推进城乡依法治理,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城乡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强化《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刚性约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扶贫开发的法定责任,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行使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好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法定工作,把扶贫开发攻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