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等收入家庭依靠公积金贷款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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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2日发表
上星期获悉,2013年常州市发放的1.75万户公积金个人贷款户中,91%是首次购房,97%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所有购房家庭平均购房价比全市商品住房单价低5%。这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消费是刚性需求与改善性需求为主,而且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 2013年,常州市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积余可提前提取还本金业务,在最大程度利用账户余钱的同时,还能减少贷款利息。一年内,全市有6042户家庭办理该项业务,共减少贷款本金2.1亿元,节约利息费用511万元。 来自苏北的张某夫妻刚办理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由70平方米的老工房换成了近140平方米的新房。他算了一笔账,贷款50万元,20年还清,月还款约3200元,“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后,到年底预计还有1万多元余额,可一次提取提前还贷款本金,年底还贷压力就能减小。” 截至2013年底,在全市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中,有67%的家庭用公积金存款归还一半以上的贷款,其中,近40%的家庭全部用公积金缴存款归还贷款,一般中等收入家庭依靠公积金完全可以解决或改善住房问题。 据了解,在全市近90万名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中,约有60万名职工属于在岗正常缴存,人均账户余额超过2.5万元。一个双职工家庭,在自筹购房首付后,这笔5万多元的公积金成为家庭购房贷款、还款的信心。在常州市的宝菱重工,一半以上职工已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 截至2013年底,全市2.07万家单位88.79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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