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出炉广安市上榜
从1月31日起,中央文明委对拟表彰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2015年1月31日至2015年2月4日,中央文明委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中央文明办提出意见(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中央文明办二局;邮编:100806;联系电话:010-66018213;传真:010-66058799;电子邮箱:pxbz20l4@l26.com)。
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34个)
省会城市(6个):武汉市、南昌市、哈尔滨市、合肥市、西安市、沈阳市;
地级市(22个):威海市、潍坊市、广安市、许昌市、东营市、镇江市、绍兴市、濮阳市、岳阳市、金昌市、三明市、铜陵市、珠海市、株洲市、芜湖市、宝鸡市、无锡市、佛山市、泰州市、泉州市、温州市、漳州市;
直辖市城区(4个):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海淀区、重庆市南岸区、天津市河西区;
县级市(2个):济源市、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