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4月28日,费县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会议指出,城市规划就是城市发展的“总纲”,要树立起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最大限度的发挥规划的应有效应,确保城市发展的美好愿景变成美好现实。
会议要求,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要强化规划法律意识,对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坚决要求停工整改;规划确需修改的,要依法履行修改程序,绝不允许有不遵守规划或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发生。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要统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方面的规划,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规性。要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城市规划要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相衔接、相融合,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要确保规划的前瞻性,要树立超前意识、战略思维,着眼未来做规划,对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前思考,超前谋划,抢先布局。
会议强调,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费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对方案及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各项目的设计人员要统筹考虑,兼顾长远,认真梳理,积极采纳各位委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提升方案的质量。
会议审议了费县蒙阳社区安置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房源·书香郡、费县和谐家园二期、年产1000吨植物微生态制剂项目、鲁南制药科技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员工生活区方案调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