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指导广大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自检自查与报告、停止经营与召回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广大农村消费者讲解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其消费维权能力。今年以来,共制作宣传展板8块,开展食品安全街头集中宣传11场次,印制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3万余份,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讲座3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5600人次。
二是强化监管网络。全县共设立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18个,聘请各村(居)一名村干部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构建起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监管网络体系。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食药监与农安、公安等部门建立“三安联动机制”,突出农村学校及周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小作坊等区域,点面结合,重点打击经营假劣食品、仿冒知名品牌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行为。畅通12345、12331举报投诉网络,及时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4000余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