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召开沁河清四乱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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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7月5日,沁阳市组织召开沁河“清四乱”工作推进会,代市长马志强、副市长卫国宾、沁阳市河长办、检察院、河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及沿沁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乡镇办事处关于“清四乱”工作进度及问题治理情况的汇报,并就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马市长强调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沁河“清四乱”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无偿进行清除,先易后难。一是乱堆垃圾问题务必于7月15日前清除完毕;二是乱占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分两批清除;三是乱建问题涉及畜禽养殖场(户)清除工作一律不做过渡安置。根据乡镇办事处“四乱”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间节点,要求7月31日前完成沁河“四乱”问题清除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责任乡镇办事处,由市检察院下达检察建议书,必要时进行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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