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启动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7月22日,平邑县安全生产工作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分析全县当前面临的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动员各镇街、各安委会牵头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县领导包华、徐涛等与会。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三项活动抓好大检查和集中整治,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做到“四看”:看对安全生产是不是真正重视了、看安全生产责任是不是真正压实了、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不是到位了、看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真正落实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上报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及汛期防汛进行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同时,启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百日攻坚行动”。 本次攻坚行动自7月20日至10月31日,要求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坚守安全红线,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具体工作措施是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强力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实现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0%的工作目标,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更加有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达到“去存量、控增量”效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设尽设、齐全有效;交通参与者安全交通意识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各部门齐抓共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