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纪委重申节日廉洁规定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
近日,沂南县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严禁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通知强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住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执从严纪、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特别是对以上禁令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