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选2020—2021年重大文体活动摄影与宣传片制作等服务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为助力深圳东部中心建设,加快打造深圳东部“文化高地”,积极做好龙岗文体宣传推介工作,提升城区形象和龙岗文体知名度与影响力,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2020—2021年重大文体活动摄影***、宣传片制作等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名称:2020—2021年重大文体活动摄影***、宣传片与综合展示PPT制作服务;
1.拍摄大型文体活动50场;
2.形象宣传片、民生实事汇报宣传片各一部,时长均为8分钟左右;
3.综合展示PPT10个。
(二)费用:总费用控制在35万元以内;
(三)时限:2020年9月—2021年8月。
二、资质条件
(一)独立法人单位,有丰富的拍摄大型户外活动经验,及相关优质设备(含航拍)与技术人员;
(二)具备制作宣传片、综合PPT等较高技术水平;
(三)胜任周末及节假日工作;
(四)单个活动所拍摄的视频素材不少于30分钟,并达到1920×1080全高清画质要求;多角度拍摄的图片不少于50张,需达到5616×3744像素要求。
三、公告时间
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材料请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6:00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将聘请专业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曾经参与过类似摄影***、宣传片制作服务的优先考虑)、经费预算、策划创意、团队保障、服务创新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六、提交材料
(一)报价表
(二)承办方案(包含思路策划、宣传创意、实施组织、团队保障及经费预算等)
(三)相关证明材料
1.参选单位简介;
2.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过往摄影***、宣传片制作实施案例及获奖情况,包括媒体报道(信息链接)、相关照片。
(四)企业诚信承诺书
以上(一)、(二)、(三)、(四)四类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需于2020年8月19日(周三)下午6点前通过快递寄送或当面递交方式完成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罗先生,电话:28269804。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制科
联系人:蒲*** 电话:28908***0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