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四项措施强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
沂水县“雪亮工程”建设动员会议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前完成县政法委的“雪亮工程”建设节点目标,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效能,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雪亮工程”,严格按照市县政法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专门召开了街道综治“雪亮工程”建设会议,成立了由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综治办、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雪亮工程”的组织领导。同时,按照定员、定岗、定责和专业化管理的要求,选调24名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经过上岗培训后,作为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和下发了《沂城街道综治“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严格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有计划、按节点推进工程建设。
二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街道党工委按照一类标准要求建设综治中心,下设“四室一厅一平台”,即综合协调室、治安防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指挥调度室、群众接待大厅和综治信息平台,综治信息平台设在指挥调度室。在治安防控室安置了高清晰投影仪,综治信息平台配备10平方米的高清显示屏,同时,对原有办公设施进行更新提升,综治中心总面积达到450多平方米,总投资近100万元。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精心打造宣传阵地,利用发放资料、“村村响”广播等方式,积极深入村居、单位、企业等地,广泛宣传实施“雪亮工程”的重要意义,使“雪亮工程”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动员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和推动“雪亮工程”建设。从而确保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四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把“雪亮工程”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社区、各村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采取督查、通报等形式,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扎实推动工作落实。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奖惩,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