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分类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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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一是给予农村低保对象补差保障。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360元提高到3480元,对低于标准的低保对象进行补差救助,目前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为154元。截至6月底,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907户9444人,发放低保资金920.14万元。
二是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集中年标准为6000元,分散年标准由3360元提高到4530元,照料护理标准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年标准分别为720元、1440元和2160元。目前,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711人,上半年累计发放供养金178.14万元,护理费39.15万元。
三是实行特殊群体定向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60元,保障残疾人8000余名;加大对孤儿救助力度,上半年累计救助孤儿62人次,发放救助金13.02万元;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目前累计救助8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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