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落实四个最严确保春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平邑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
一是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糕点、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对市场热销食品的抽验力度,严厉查处使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降低标准突击生产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问题,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目前,已检查生产企业78家,责令整改18项。
二是全面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突出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糕点、调味品等重点品种整治;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及车站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加强对消费量较大的节日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问题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各类食品流通业户617家,通过“食品快检进市“活”抽检5个品种的食品110批次,查扣不合格食品201公斤。
三是集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团圆饭、年夜饭、婚宴等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的监督检查,做到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坚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验收、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和使用,食品加工操作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的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加强食品采购检验,不得采购无标识标签食品、过期失效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检查餐饮单位277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277份,对9家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