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四项措施大力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一是明确整治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责任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巡查、约谈、通报等制度,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二是规范施工行为。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制度,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三个落实”等环保要求;在工地醒目位置张贴“三员管理公示牌”、工地扬尘防治标准等。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全面摸底排查扬尘污染情况,建立和完善整改项目台账,整改落实达标一项、消除一项;对扬尘污染较为严重的建筑工地,实行动态检查、挂牌督办。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开通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举报热线,凡建筑工地未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施工现场不符合“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的,一律停工并限期整改;凡扬尘问题突出的,予以罚款、停工、记不良行为记录等。截至目前,共对3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综合整治,下达整改通知单106份、督办通知单10份,并对10家存在违规情况的建筑工地下达了处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