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惠及147户残疾人家庭
为减轻重度残疾人的家庭生活负担,9月18日,临沭县启动2015年“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贴发放工作,共为14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贴金14.7万元。
“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主要是为16-59周岁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家庭提供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目的在于帮扶、资助残疾人家庭,改善残疾人家庭生活质量,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必须是困难残疾人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且处于无收入、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住临沭县青云镇葛庄村的葛小玲,今年46岁,是智力一级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父母都是视力一级残疾人,一直由***和嫂子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家庭非常困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的实施,让这个一户多残的家庭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
临沭县自2011年实施“阳光家园”居家托养项目以来,已为556人发放了居家托养补助金,发放补贴金额55.6万元,有效改善了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的生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