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工作组关于开展遂宁市亿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案资金处置的公告
为加快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案资金处置工作的进度,经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工作组研究,决定启动案件资金处置及返还等相关工作。根据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工作组《关于遂宁市亿华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案在案资金处置方案》的要求,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工作组将成立在案资金处置工作小组,并在遂宁市安居区设立现场核实地点,对各集资参与人的资金领取工作进行现场核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实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交易秩序股(遂宁市安居区安居区大道中段304号)。
二、现场核实开始时间:2022年7月20日
三、现场核实作息时间:每周(不含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2:30—5:30。
四、各集资参与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集资合同;3.收款收据;4.***。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登记后退还集资参与人。
五、集资参与人本人因故无法到现场核实的,可委托相关代理人到现场代为办理,代理人需出具相应的委托书(参考***),委托书中需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信息、原因、委托事项等内容,并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代理人到核实现场接通视频或语音进行核实。除委托书外,代理人还需携带以下资料: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集资合同;4.收款收据;5.集资人***信息。以上资料中原件经登记后退还集资参与人。
六、集资参与人亡故的,由法定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表(主要指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到现场办理,办理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集资参与人的死亡证明资料;2.集资合同;3.收款收据;4.继承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5.集资参与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继承人代表与集资参与人关系的证明材料;6.若亡故的集资参与人有多个继承人并指定继承人代表的,继承人代表需提交相应委托办理核实信息、代领资金事项的委托书及公证书;7.无继承人代表的,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到现场核实并签订相关协议,指定由其中一位继承人代领资金。如相关继承人不能到场的,由该继承人委托一位代理人代为办理,出具相关委托书,签字按印,并现场视频或语音核实;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9.继承人代表或指定人***。
七、处置资金以个人集资余额的1.6596%为准,精确到人民币计量单位“分”。
八、通知将采用短信告知集资人的方式逐批次到现场核实,逾期未到的,可电话联系亿华投资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60804)重新约定时间。
九、无法联系的或短信通知后故意不到场的集资参与人,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工作组将按照其实际应得退配额将资金留存于专户中,待后续进一步处置。
特此公告。
***:委托书参考样式
遂宁市安居区亿华投资工作组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