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交警大队五项措施强化民警平安守护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
随着“平安守护”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交通管理工作日益繁重。为加强民警在执法中的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民警意外伤亡的情况,按照焦作交警支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实训工作方案》要求,沁阳大队在做好“平安守护”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和“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始终把保护交警辅警人身安全作为爱警暧警、带好队伍的重要任务,全力加强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切实保障执勤民警路面执勤执法的安全。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意识。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进一步认真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同时结合《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实训示范教程》,对民警普及执勤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教育民警学习实用防护知识,要求全体民警熟练掌握警车的安全停放、警灯、警报器、警示标牌、标志、反光锥筒、反光背心等装备的正确使用,要求全体民警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切实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实战演练,增强民警的安全防护能力。大队通过组织民警进行实战演练,对民警进行防卫技能、防护措施的训练,重点加强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安全技巧的训练。通过防护训练和模拟现场训练,强化民警队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和应用能力,让民警事前有经验、有准备,确保民警遇突发事件时处变不惊,合理应对,果断处置,切实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伤害。
三、规范执勤执法,强化安全防护制度。为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落到实处,该大队制定了针对不同岗位的各项安全防护制度。如民警上路巡逻执勤执法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同时按规定配戴单警装备,巡逻车必须开启警示灯,对动态违法行为一律带至安全地带进行处理,卡口执勤时遇冲卡车辆严禁追车。在事故现场处理过程中,要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现场勘查工作,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划定警戒区,警车要停放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警示标志起始点,并开启警灯、示宽灯,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要重点做好刚到达事故现场和撤离现场这两个容易麻痹大意时段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后来车辆冲入事故现场引发二次事故。
四、强化后勤保障,确保安全防护装备齐全。该大队进一步落实安全防护装备使用的管理,对现已配备的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等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详细彻底的大检查,对装备损坏、报废的及时维修更换,查漏补缺,确保各种防护设备齐全有效。同时,对警车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并重点检查了警车的防雾灯及警灯状况,确保警车防雾灯、警灯能够正常使用,保证执勤车辆出行安全。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防护措施落实到位。该大队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大队领导深入一线,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警用车辆随车安全防护装备以及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民警的各项防护装备是否佩戴齐全、是否切实应用、是否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督促民警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对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执勤执法行为,一经发现,对当事民警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民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