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下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驻厅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坚决杜绝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体外循环”现象发生;同时,推行“并联审批”等运行机制及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推进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及运转,消除服务“盲区”,全面推动全县政务联动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大力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用工作内容标准化、工作手段信息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工作制度长效化、工作任务目标化,助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精细化管理,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及时更新和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数据库》《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诚信企业数据库》,实现动态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强配套制度、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利用市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进一步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和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能办理的业务立即办理,不能办理业务的一次性告知;充分发挥统一登记制度和电子审批系统的作用,加大对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中心窗口办件过程的监督管理,实现中心办件监管面的100%和办件满意率100%。
四是提高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水平。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县重要会议精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积极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优秀服务标兵”等主题活动,提高中心文明服务水平;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及时宣传政务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