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环保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环保法,适应环保工作新常态,兰陵县环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提高新形势下的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大家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根据环保部《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及省市环保部门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和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在规范执法文书的基础上,要求执法人员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制作,保证行政处罚证据充分,事实确凿,程序合法,确保无错误处罚行为发生。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使环境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工作人员个个身上有担子,人人手中有任务;同时在资金、人员和配备上全方位充实力量,明确任务,定责定量,极大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使环境监管效能得到极大彰显。
四是增强执法力度。推行部门联合执法,落实环境保护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经常性的会同各乡镇,公安、国土、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不定期的与检察、公安部门召开座谈会,协调案件移送等有关事宜,增强了执法力度。
五是转变执法方式。切实强化环保和谐监管,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环保工作从管理本位向服务至上、事后监管向事前指导、静态管理向动态服务转变,努力实现监管关口的前移。
六是健全监督执法体系。将单位职责权限、环保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及时限、收费标准依据等,通过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开,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