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财政局三举措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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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一是制定制度。出台了《沁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二是成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救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法以及如何加强沟通协调进行座谈,协调、研究救助基金的运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及时救助。经市交警队、中原农险审核,该市财政及时拨付救助资金,推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和医疗机构迫切需要的费用支付问题的解决。截止10月底,完成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725112.86万元,救助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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