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三个三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职责,规范运行程序,引导和督促农村干部依法履职、勤廉尽责,确保村级各项工作健康开展,临沭县积极探索“三个三”工作法,从体制机制上立下规矩、强化约束,不断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
抓好“三个保障”,规范村级权力运行。抓好党的领导制度保障。把村党组织作为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其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职责作用,让其主动担负起整合村级力量的责任,通过“书记抓”“抓书记”等方式,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抓好基层民主制度保障。在维护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减少或消除行政决策约束对村级事务的影响,充分保障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级自治组织,在办理和监督本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方面享有足够的自主权、决策权和“一票否决”权,实现集体事集体议,充分激发基层管理活力。抓好会议决策制度保障。实行分层会议决策制度,无论是党组织会议、村民会议还是村民代表会议,均设置了严格的会议召集事由、决策事项范围、参加人员范围和法定人数等标准,并规定会议实行公开表决、现场唱票,保证了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村级议事机构及其参加人员遵章行使职权,做到不超越职权、不滥用权力,实现有权“不任性”。
抓实“三个探索”,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探索改进“四议两公开”制度。在不违背制度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简化程序,即采取“两委”共同提议、商议,党员大会、村民会议共同决议的形式,对决策议事程序进行合并简化,方便基层操作。探索村级决策流程化操作。对于村级招投标、财务管理等11个大项30个小项的村级事务,绘制了流程图,推行流程化操作,每个决策事项均要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走,决策一旦作出非经必要程序不能更改,决策的严密性和权威性得到很好的展现。探索普遍民主公开制度。一方面,通过党员年度记实、实施物质激励等措施提高村居党员群众参与村级管理、民主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公开栏、广播喇叭等公开渠道,对于村级事务决策事项的实施结果进行广泛公开,并设置意见箱等民意表达渠道,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
抓牢“三个健全”,规范管理监督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委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揽总,县农业、民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镇街和村居为负责落实的责任主体,确保了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任务得到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县委组织部门揽总考核与其他县直部门分头考核的“双重”考核模式,根据信访举报、实地调查、村干部责任审计等方面掌握的情况,对镇街实行按月、季度、半年和年度进行考核,并做到日常管理监控与年终考评并重,实行扣分垒加、上不封顶。同时,将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列为千分制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奖优罚劣的激励作用。健全问责机制。通过问题提醒、诫勉谈话等形式,及时纠正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工作流于形式、任务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对于在日常检查考核和实地督导中发现问题的,特别是有责任不落实、乱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由牵头单位、业务指导单位或责任主体单位直接约谈相关责任人;对于工作出现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由县镇两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批评教育、停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