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法院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着重解决当前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临沭县法院经院决定2015年度在全院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
这次“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是该院根据群众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布署开展的,共分动员部署、查摆整改、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活动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以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司法公开、办案责任制和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审判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活动从依法规范审判权行使、系统规范执行权行使、持之以恒加强审判管理、扎实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着力强化司法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七个方面,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通过活动开展,力争实现进一步树立规范的司法理念、构建规范的司法机制、提升规范司法能力的目标,以此工作主题带动各项工作,提高规范司法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活动更好地服务群众。
活动要求全体法院干警充分认识这次活动对加强法院和法官自身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开展活动的积极性,自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制度落实,确保活动实效,以勇于改革、锐意进取的精神,用公正、高效、为民、廉洁司法的卓越实践,全面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续写临沭法院发展的新篇章。
该院的这项活动,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肯定,临沭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庆虎批示,“该活动很有意义,希望县法院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好落实,继续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临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亓宗宝批示“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很有必要。望狠抓落实,见到成效,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提供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