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乡镇(办事处)针对暑假即将来临等实际,及时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多次召开机关干部、行政村(街)干部、乡(镇)直单位和学校负责人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制定防范方案,实行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各行政村(街)、站所、学校等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乡镇(办事处)要求各行政村(街)、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更新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的能力。同时,通过各行政村(街)广播,告知家长应承担起监护责任,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是注重隐患排查。乡镇(办事处)组织机关、乡(镇)直单位、学校等部门工作人员,对辖区水库、河道、鱼塘等各类涉水区域开展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区域,及时安装(更新)防护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水深危险、注意安全”警示标志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乡镇(办事处)广泛发动各行政村(街)干部、小组长、“红袖标”义务巡防队员等,在易发溺水事故的水库、河道、鱼塘等地进行巡逻,并对进入涉水区域的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同时,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提醒、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要求落实到具体的监护人,防止孩子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私自下河玩水、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