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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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17〕18号)精神,沁阳市决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目前的95元/人、月提高至97元/人、月(中央70元、省3元、焦作3.3元、本级20.7元),提标2元(省财政补助1.2元、焦作财政补助0.8元)。
今年元至6月份,该市共需发放养老金366190人次,需增加养老金732380元,现已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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