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食药监局四个严把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为确保经营户利益,维护食品药品市场安全,县食药监局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中做到“四个严把”,全面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严把调查取证。在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拍照、多方调查询问等手段客观公正的确认违法事实,固定事实证据, 确保证据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为及时立案,依法作出合理处罚提供客观依据。
二是严把案件审核。根据违法违规事实,仔细研究,准确使用违法条款和处罚依据,既不夸大案件性质也不隐瞒案件事实。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办案人员集中讨论合议,综合多种客观要素形成处罚建议。
三是严把办案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并将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及时告知当事人,从立案调查到处罚结案等各个环节,坚持阳光操作,严格罚缴分离,确保每个程序合法。
四是严把案卷制作。行政处罚文书装订归档前,全面检查是否符合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并按照日期、案号将处罚文书有序整理,规范装订,妥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