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三个强化建立食品药品行政、公众、舆论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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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8日发表
一是强化行政监督。按照“责权统一,权责对等”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管执法责任,对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职责的各个环节都进行认真的监督,以组织监督为主,同级监督和群众监督为辅,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建立纵向、横向、反向、立体全方位的监督格局。
二是强化公众监督。畅通“12331”举报投诉热线,设立举报投诉接线员,24小时接听群众电话;积极参加“行风热线”栏目,通过广播等方式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在县局网站设置“举报热线”专栏;在单位大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投诉箱,同时标明投诉热线,广纳谏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和各信息化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筹利用;充分发挥网络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预警反馈机制,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及时通报、及时反馈、及时回应,提高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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