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商局采取三项措施增强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沂水县工商局牢固树立法制建设是工商工作的“生命线”和“总抓手”这一理念,采取三项措施,创新执法理念,找准执法重点,强化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执法的社会效能。
一是学法懂法。继续坚持“一日一题、一周一考”学法制度,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十八大等中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增强了率先发展、赶超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组织学习了省、市、县局制定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30条”意见、“36条”意见和“37条”意见以及商标法修改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服务观念,提升了业务技能。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执法。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该局坚持“一查一记录、一案一分析、一月一小结”的原则,保证案件质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采取执法办案局、所联动机制和信息互通,有效地防止了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发生。积极探索建立大要案件案源统一分办、上报备案、挂牌督办、交叉办案、联合办案、下案上办等制度,着力解决分散执法、多头执法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做好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相互通报案情、会商疑难复杂案件、移送案件线索,提高行政执法的准确性、权威性、统一性。
三是规范执法。按照“法无明令工商部门不得越位监管,法无禁止市场主体即可正当经营”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越位、缺位和错位。全面落实行政指导、合理裁量、统一掌控、案后回访“四项制度”,严格执行网上办案、重大案件集体核审、说理式行政处罚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对不规范的行政行为,严格按照“四不罢休”的原则予以整改,即坚持重点问题重点整改不根治不罢休,弹性问题反复整改不规范不罢休,难点问题突出整改不见好不罢休,共性问题逐一整改不纠正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