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开展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教体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全县中小学收费管理,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教体局党委高度重视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计财科具体抓,相关科室协助抓”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认真学习了《山东省教育厅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刻学习和把握了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左敏的***精神,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把学校收费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学校一把手对本单位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负全责、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规定,严肃收费纪律,规范收费行为。
三、明确政策,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临沂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收费办法,各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民办学校及幼儿园一律以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对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择校的,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与服务区内学生同样对待。
四、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莒南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招生”,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了招生计划、招生条件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高中学校择校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重点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费,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按规定每个学科选择一套教辅资料,学生购买材料本着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资料。对于违犯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监督,检查到位。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行为。每学期开学检查时都将教育收费检查作为开学检查内容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学期中密切注视教育收费新动向,防止学期中途乱收费现象;学期末更是严禁学校利用学期结束之际乱收费。严格实行收费季度投诉通报制度,凡有群众投诉举报的学校,一经查实,一律在教体系统通报,并取消学校和责任人当年的评优树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大宣传,强化引导。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联系卡、明白纸等形式,使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招生收费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收费标准,澄清社会上一些人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弘扬全县教体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