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食药监局积极构建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为做好新形势下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医疗器械安全保障能力,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多年工作实际,着力构建了以“预防、控制、消除”风险为目标的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一是风险意识教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培训、座谈、约谈等多种形式开展风险教育警示,把风险意识融入到每位药械从业人员工作岗位;
二是质量安全承诺机制。强化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风险自我防范责任,与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与监管部门签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是业务工作考核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局业务工作考核表为准,对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风险排查会商机制。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对安全隐患实行排查登记、分析评估、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复查的“闭合”管理;
五是风险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是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保证,本着“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的风险防控思路,把风险防范的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因检查上不深入、走过场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酿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