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领建现代农业园区
一是搭建平台。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园区农业发展的决定》,通过“规划引领、推进流转、整合投入、创新机制”,对接新型经营主体需求,发动新型经营主体领建现代农业园区。目前,农业龙头企业5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528家、家庭农场6家。
二是整合投入。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现代园区农业发展;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林业等项目资金,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承担项目实施,建立了“规划共谋、项目共推、设施共建、服务共抓、利益共享”的园区建设机制。目前,已建成的县级现代农业园区43处。其中多家共同参建的有15处,以自建基地申报成园区的有12处,独立建设一处园区的有16处。
三是龙头带动。高端规划,整合投入,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领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现代农业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面积500亩以上的现代农业园区43个,带动发展“三品一标”农业面积49.2万亩;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475元,同比增长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