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着力做好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为了让广大老年人共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浓厚氛围,苍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今年起调整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和数额,拟于10月份开始执行。其中,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调至每人每月40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的发放以符合条件的实有老年人数为基础,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凡具有本县户籍且年龄满90周岁的城乡高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90-9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发放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部承担,随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打卡发放至高龄老人银行账号;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2:1:1承担,在每年重阳节、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时分两次直接发放到百岁老人手中。
为使全县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苍山县县、乡、村三级相关部门(社区、村)分工协作,全力以赴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核对工作,对于新增以及去世的高龄老人及时进行增删,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高龄老人的生活津贴准确、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