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权力下放公开公正方便群众
苍山县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苍山县共争取第一批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0万元,为将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透明度,加大廉政防范措施,苍山县总结了往年的经验做法,又采取了新的举措,将补贴资金的安排权力下放到基层,切断了农机部门与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直接联系,从而使补贴政策的执行更加公开公正。
苍山县根据实际县情,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和2013年补贴资金需求情况,经县农机局与县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将补贴资金额度全部下达到各乡镇和农机示范合作社。并规定,丘陵山区乡镇手扶拖拉机补贴资金不低于本乡镇补贴总额的80%,平原乡镇玉米联合收割机补贴资金比例不低于40%。由各乡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购机户报名,采取公开摇号、抽签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名单,并采取张榜公示、网上公示等方式及时公开报名信息。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为补贴对象完成网上申报,并打印自动生成的《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报名购机农民持《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经销商根据农户选择的机具品牌、型号等为购机户办理购机手续。县农机局对供货过程实行全程监督,逐台核实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是否与供货确认表中信息一致,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同时办理挂牌、落户手续。购机农户、经销商、农机部门三方在《供货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3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补贴数额较大的机具将逐户、逐机全部检查。
实行购机补贴权力下放,一是强化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让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全程参与并直观感受到了国家补贴政策的实惠,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廉洁高效实施。二是补贴系统推行实名制,实行了谁操作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为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和廉洁勤政增添了“防火墙”。三是补贴政策更加公开公正。实行信息全部上网公布,更加公开透明,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有利于补贴资金的统一调剂。根据报名情况,凡完不成补贴任务的乡镇,县农机局将收回指标,及时进行调剂,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户购机需求。五是方便了群众。农户可以就近到授权的乡镇农机站报名,节约了时间,减轻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