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干部一线查找问题推动工作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深从提促”专项行动,4月1日,市纪委、监察局出台《关于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委局机关党员干部坚持7项制度,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一线,在一线深化学习、在一线查找问题、在一线推动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对口联系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隶属的基层单位,每人联系1个乡(镇)、1个村(社区)、1个家庭,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机关干部下基层锻炼制度。选派党员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和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经济欠发达或矛盾较多的农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挂职任职、驻点包户,经受锻炼。 领导干部亲自接访下访制度。委局机关领导干部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办、有答复。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公开接访,并带案约访下访1次。 与干部群众见面谈心制度。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活动,同时坚持做到“五见面四必谈”,即与上级有关领导、同级班子成员、分管室负责同志、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联系服务对象见面,问题必谈、原因必谈、措施必谈、建议必谈。 征集群众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听证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运用召开会议、书面调查、谈心谈话、蹲点调研、登门拜访、网络问计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群众意见采纳处理情况。 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委局机关全体党员既要积极参加本单位的承诺践诺活动,落实好党员对标定位、认真承诺、亮牌示范、夺旗争星“四项机制”,又要自觉参加各类公益、志愿服务和主题实践活动, 主动联系服务身边群众。 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调查评价制度。把干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评价和意见等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主要采取民意调查的方式进行,每年进行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