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打造最有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打造最有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整治影响消防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服务,着力提升服务时效,打造“人民满意公安消防队伍”。
突出整治:受理窗口服务态度生硬、服务意识不强,“堵点、痛点”多,工作漫不经心,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群众报件难;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绕拖、踢皮球”现象;窗口人员业务不熟悉,未做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让企业群众到处跑、反复跑;没有现役干部值班,值班秩序混乱等问题。
工作措施:1、全面进驻政务中心。各市、区(县)消防受理窗口必须在今年6月前进驻政府政务中心,配齐专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受理工作;2、实行受理即录入。对于申报资料不全的,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缺少的内容;对于申报资料齐全的,应出具《**受理通知书》,及时录入系统,不得拒收社会单位申报的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预审核、预验收中,一次性告知项目存在的所有问题。3、提供窗口便民服务。实行窗口弹性受理制度,确保“当日申报、当日受理”;窗口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佩带执法记录仪;设置打印机、复印机,供申报人员免费使用;设有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册,便于办事群众查询;提供法律文书免费寄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