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公安分局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办案中心管理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分局办案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提升办案效率,明山分局法制大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办案中心管理,切实解决办案过程中影响办案效率的突出问题,营造了良好的办案工作环境。
一是定专人明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安排专人对办案中心的硬件、软件进行检查和维护。对物品摆放标准、上墙制度牌匾逐一进行规范。同时,要求每周定期对办案中心每个区域电脑的网络状况、打印机和电灯是否正常工作进行摸排,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二是建立沟通渠道,确保互通有无。建立办案民警与值班民警联系和监督机制,并通过微信方式告知全局民警,在使用办案中心过程中遇到突发性问题,及时与法制大队当日值班民警联系,并由该民警负责联系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法制大队负责监督办案中心的管理和使用,对办案民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是及时主动作为,确保执法环境。针对办案民警前期使用过程中反映的电脑无法启动、网络不稳、打印机无法打印和刻录机老化等问题,法制大队积极向局领导汇报,在分局行政科、网安大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时解决,为办案民警营造了一个舒心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