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公安局集中培训新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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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7日发表
近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邀请辽宁省环保总队法制部门负责人,向市、县(区)环保和公安系统负责环境案件的执法人员讲解新《环保法》在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及追诉时效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省环保总队法制部门负责人就新《环保法》在执行中适用行政拘留等方式的环境污染案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并以《本溪富源造纸厂严重污染环境案》为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污染环境刑事犯罪侦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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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4:56: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