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召开治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会议
为了落实市纪委治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会议精神,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公共资金安全,6月25日,市教育局召开治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会议,对本溪市教育系统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尹晓伟在会上传达了市纪委会议精神,并对本溪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涵盖局直属各单位,重点是有罚没收入、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执行单位及有各类保证金、抵押金等非财政性公共资金管理职能的单位。
专项治理的内容涉及收支和管理两方面。其中,收支方面重点检查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免缓应上交的财政收入,将隐瞒、截留款据为己有或合伙私分的行为。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应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行为。私设“小金库”行为:重点查处涉案款物形成的“小金库”,违规收费、摊派形成的“小金库”,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形成的“小金库”,以车辆修理费、办公用品、会议费、劳务费等名义用假***套取资金形成的“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等行为。
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将公款转入个人***、将公款借给他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等行为。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开设单位银行账户的行为:重点查处非财政性公共资金如各类保证金、抵押金,未实行专户存储,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及贪污、挪用、未经审批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伪造、变造会计证、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或者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及使用不合规资金往来收据问题;擅自使用、调换、变卖被查封、扣押、冻结款物及罚没收缴的财物或者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物品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或各类组织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行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投资、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管理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未按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支付资金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重点检查阶段从7月6日至7月10日;整改落实阶段从7月11日至10月30日。
市教育局局长张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的决定,不折不扣,不走过场,只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带头执行,要把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治理工作作为讲在法律前面的重要举措,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快建设本溪教育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做出贡献。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校长、事业单位负者人、纪委书记、报账会计以及局纪检监察处、财务处和会计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政府副主任督学刘国金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