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矛盾纠纷的克星更是回头浪子的福星
他带领的河东司法所荣获2012年度辽宁省人民调解“促和谐、保稳定、大排查、大调处”先进集体,2013年度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他就是溪湖区司法局河东司法所所长付强。
第一次采访付强,他正连续奋战,化解一起因供暖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纠纷。记者发现付强的强项除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外,还善于创新管理特殊人群。
河东街道辖区内共有居民13882户。有6个社区涉及棚户区改造,残疾、下岗失业、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占人口总数40%。作为溪湖区的老城区,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纠纷更多。2011年,付强从信访工作岗位转任河东司法所所长。
做调解工作,付强立足“早”字,落实“勤”字,实施“诚”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付强有个日记本,里面记录着他每一次纠纷的调解过程。他总结出民事调解“三要素”:快、清、稳。即:“快”就是对邻里纠纷、打架斗殴、家庭暴力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清”就是对发生的纠纷必须摸清情况、找准对策,寻救解决途径,做到心中有数;“稳”就是对一些矛盾要做到当事人双方不伤和气、平稳解决,不埋下积怨。3年来,付强带领河东司法所先后解决处理各类疑难案件120多起,平息群众集体上访30多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9%。
除了化解矛盾纠纷,对社区服刑人员这个群体付强也有一套自创的工作方法。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个案矫正、因人施矫,开展“三心教育”、“真情”帮扶等,让浪子回头,真心悔改。
社矫人员刘某患重病保外就医。付强发现他的两条腿溃烂流脓,生活窘困缺钱看病。付强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民政等部门为他争取临时救济用于治病,还组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为他捐款。刘某刑满释放后,病情基本得到控制,司法所积极联系为他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在他们失望无助的时候,要伸出援助之手,积极落实困难帮扶措施,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帮助他们走出人生低谷,安心接受矫正。”付强说。
【周围人眼中的他】
溪湖区司法局局长王德林:付强工作务实认真,深入基层,紧密联系百姓,调解工作优秀,社矫工作创新,是司法所长中的优秀代表。
河东法律服务所副主任贾蕊:付强所长是个上满弦的闹钟,没有停下来的时候,他的双脚时时刻刻都深入在基层,将老百姓的事儿当成自己的事来解决,有高度的责任心,他的敬业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
【心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抚摸自己胸前的这枚庄严的司法胸徽,我感到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因为它不仅体现了党和人民的重托,也凝聚了上级领导对我们的期望。能为人民群众办点实事,能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我就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