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明厨亮灶工程
8月2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我市已有76家学校、托幼机构完成了“明厨亮灶”工程,学生及家长坐在学校就餐大厅、进入托幼机构,即可通过透明玻璃或大屏幕将后厨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为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社会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在297所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明厨亮灶”工程。
该工程一是对提供品种相对单一的小型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在现有基础上改造“亮化”食品处理区,建成开放式厨房,达到“明厨亮灶”的要求。二是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学生及家长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三是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在后厨安装监控探头,在食堂就餐大厅、托幼机构相关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食品加工操作现场直接反映到电子显示屏幕上,学生及家长通过影像对餐饮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实时监督。
按照省6月底前选取10—15所各类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示范先行工作;9月底前辖区15%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工作的要求,截至目前,我市“明厨亮灶”完成率达到25.59%,有15所学校作为示范单位,经验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