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车改办督察组来溪督导公车改革工作
1月13日下午,省车改办第三督察小组来到我市,对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省督察组听取了我市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车改前,我市市本级实有车辆2100台,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1049台;车改工作启动后,对涉改车辆,我市先后分四次公开拍卖超标车辆309台,总成交额1983.36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根据《本溪市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的部署与要求,市政府办公厅成立了行政执法用车平台管理机构负责平台车辆管理,从全市上缴的涉改车中挑选平台用车,并结合保障平台用车的实际情况与要求,起草了《本溪市市直机关行政执法用车平台管理使用细则(暂行)》。目前,有40台平台车辆派驻到11个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工作,10台做为机动车辆。
省督察组一行对我市车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本溪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车改工作,车改前期工作扎实有效。省督察组提出,要按照省政府的相关政策做好下一步车改工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力求公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市政协主席、常务副市长孙旭东参加督导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