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11月下旬召开第三十次常委会会议
10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68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11月下旬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题安排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修改《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办法》的说明。
主任会议向常委会会议建议的主要议程有11项: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智慧城市惠民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乡人畜饮水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6.对我市城乡人畜饮水安全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7.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融资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8.审议表决《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9.审议表决《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10.审议《本溪市人参产业条例(草案)》;11.审议《本溪市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荣凤成、沈福泰、龚振福、李萌娇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