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通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进度
市总工会通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进度
投稿:huoruiqi 来源:天中晚报时间:2020年11月23日
感谢工会实施的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是你们给我第二次生命,在我穷困潦倒时,除了正常报销之外市总工会又给我报销了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近2万元。11月21日,何先生激动地说。
何先生是驻马店广播电视中心一名在职职工,2020年7月1日经单位工会组织推荐自愿加入市总工会实施的医疗互助保障惠民工程。他后来因患心脏瓣膜病,先后在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5日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6日在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住院治疗。经市总工会和保险公司审核通过,何先生符合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报销条件。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市总工会为何先生补助了医疗互助保障金13073元。
据了解,像何先生这样的在职职工因大病得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补助的目前有9人次。
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减轻在职职工医疗负担,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中心城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在广大职工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工会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参加单位及职工人数呈明显递增趋势,活动深入人心,成效显著。
截至11月21日,市总工会实施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累计参保在职职工35217人,赔付13人,9人医疗费用达到报销标准,合计金额达325132元。其中,4名意外身故者,每人给予其家属5万元慰问金。
据悉,我市中心城区在职职工参加本活动后即为参保人,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参保人可获得两项保障:一是参保人所发生的在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可按照本活动有关规定领取医疗互助金,用于缓解参保人家庭经济困难;二是参保人意外身故(含猝死),其法定受益人可获得定额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