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年来宜昌市开展立法调研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陈曦、通讯员杨婷)11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率调研组在宜昌市开展立法调研。
在西陵区慈善协会,梁伟年一行详细了解善款筹集方式、使用管理等情况,要求进一步完善捐赠反馈机制,让每一个善举都得到褒奖。在三峡大学,梁伟年肯定该校教育基金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详细了解宜昌思源慈善基金会运行情况后,梁伟年认为基金会定位准、做得实、可持续。在宜昌市慈善扶贫中心超市,梁伟年肯定该超市为困难群众编织起了一张密实、管用的服务网。在果园路社区慈善超市,梁伟年认为该超市积分模式好。
座谈会上,在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和对《湖北省慈善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建议后,梁伟年指出,发展慈善事业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要继续巩固和扩大慈善事业发展成果,完善慈善组织,壮大慈善队伍,增强慈善力量。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总结推广好经验,创新内容、形式、组织方式等,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围绕发展需要、民生需求,为城乡困难人员解难,让慈善事业惠及更多群众。要充分研究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立务实管用的法,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了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坚持以法促善、依法行善,充分动员社会力量,蓬勃开展慈善活动,大力发展慈善组织,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慈善组织26家,市慈善总会三年募集款物5.8亿元,惠及群众10万多人次。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吕江文,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秘书长李革胜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学甫,副主任刘建新,副市长刘洪福,市慈善总会会长艾苍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熊长权参加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