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内部沟通机制
市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内部沟通机制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8年05月03日
市人社局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驻组通〔2014〕23号)和《驻马店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驻组通〔2017〕61号)精神,出台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信息内部沟通机制。
一是明确信息沟通的内容。包括在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调整、违规进人、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干部档案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问题以及违反《公务员法》和有关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
二是明确信息沟通的承办机构和涉及科室单位。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是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工作的承办机构,负责收集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干部配备信息、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等,并汇总上报全部干部监督信息,落实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交办事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收集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配备等信息。人力资源市场科负责收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等信息。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收集市直事业单位部分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信息。
三是明确建立信息沟通的机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通报有关信息,分析研判工作存在问题,讨论和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现需要进行信息沟通的事项后,在3个工作日之内,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或填写《干部监督信息通报表》,经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再报送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确定固定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干部监督工作涉及的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及时沟通信息、反馈意见,谁审核把关,谁签字负责,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不履行审核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干部监督信息,未经批准,严禁向外泄露,造成失密泄密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