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经济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全市经济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投稿:市发改委 来源:时间:2017年05月05日
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2017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驻改办发【2017】1号文精神,经济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共包括放管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13大类、93小项。在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下,改革顺利推进。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进一步简政放权。我市自2000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已先后8次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项目总数由1010项减少到2016年底的109项,精简89.1%。
2.全面推行权力、责任和效率清单,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对我市权责清单进行进一步精简和清理,下发了《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驻审改办〔2017〕2号)》,现已进行到清理申报阶段,预计5月底形成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审核稿。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47号)文件精神,我市正在编制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相应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情况,及时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待提交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文件向社会公布。
4.启动全市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目前市本级行业协会脱钩工作顺利进行,除2016年脱钩六个试点外,正在利用年检和行业协会换届对剩余的61家行业协会进行脱钩,年内全面实现脱钩任务。
5.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以来,***分三批将部分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只保留37项前置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先照后证审批程序,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直接核发营业执照。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豫政〔2015〕57号、豫政办〔2016〕57号)。
6.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探索试行多证合一。我市不是试点,待省多证合一全面推行后,我市将积极跟进。
7.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从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暂未推行,待省方案出台后,我市将积极跟进落实。
8.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公布了28个部门的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共抽查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605户。
9.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运用,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归集和共享应用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建立信息归集共享联席会议制度,46个部门为成员,目前有31个部门进行了归集,归集总条数2502条,各县区已归集涉企信息3437条。
10.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正在清理我市从事生产经营事业单位底数,待省里正式文件下发后,提出我市具体方案,积极推动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11.改进和优化服务。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全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已成立综合协调小组,推进平台建设;我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方案已报省信息中心待评审论证;各单位权责清单清理工作已开始;各县区外网已实现互联互通。
12.持续推进市县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已实现网上数据自动投递,市县与省实现了互投互通,数据共享,统一使用省综合网站抽取专家进行评标。我市电子化招标评标系统正在建设中。
13.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种证明和手续。市政府39个部门对本部门涉企和民生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其中19个部门无证明事项,20个部门上报各类证明197项。经市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各类市政府部门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30项,并以驻政[2016]109号印发。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2017年列入改制计划的市属国有企业有11户。
15.对列入改制计划的11家企业,尽快组织实施,抓紧向前推进。市农机公司、市糖酒副食品公司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已经结束,内部算账和人社部门算账工作即将结束,企业一方面正在与国土部门对接资产处置事宜,另一方面开始制定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市轻纺物资公司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已经结束,企业正在办理土地证变更手续。市外贸运输公司、市利民旧货调剂中心、市天华粮油有限公司、市畜禽食品进出口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的清产核资、职工安置补偿、综合宣传三个专业组已经组建,中介机构已经进驻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企业正在进行职工档案清理。市地方铁路清产核资审计即将结束,内部算账和人社部门算账工作正在进行。市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市建材厂、市建筑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的清产核资、职工安置补偿、综合宣传三个专业组已经组建,中介机构已经进驻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企业正在进行职工档案清理。
16.对改制后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政策落实好属地管理。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后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驻办[2016]10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属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了改制企业属地管理工作,共涉及35家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向属地政府移交已改制国有企业36家,涉及职工1万余人。移交内容涉及国企改制后职工的劳动关系、党团关系、工会会员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和信访稳定以及家属院管理等工作。
17.按照中央、省属企业剥离社会职能的要求,做好市属国有企业社会职能剥离移交和驻驻央企、省企三供一业移交接受工作。驻驻央企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有10家,2家正在进行统计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其余8家正在进行水、电、暖(气)改造施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驻驻省属国企共有8家,其中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有5家企业,正在进行水、电、暖改造施工和家属区物业管理移交。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工作,目前正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经初步了解,供水、供电、供暖(气)已基本分离完毕,医疗、生育保险均为当地参保,个别企业家属区物业还在自己管理,需要进行社会化管理。
18.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积极开展市属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管理。市属国有参股企业9户,地方国有股权由市投资公司持有的5户,分别是豫龙同力水泥20%、豫南水泥占2.06%、国电热电公司占1%、白云纸业占17%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占0.***%;由市国资委持有的4户,分别是通用天方集团有限公司占4.67%、东方粮油集团公司占20%、豫鑫种业占15.73%和郑州平高自动化公司占15%,其中东方粮油和豫鑫种业近几年持续亏损、平高自动化公司正在进行关闭清算。
19.积极处置僵尸企业。下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淘汰落后产能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明电[2016]240号),要求各县区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范围,对本辖区内落后产能进行排查,从反馈情况看,我市暂未发现落后产能存在。
20.落实市属非工业企业改革意见,全面推进市属非工业企业改革。各项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21.研究理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解决多头管理问题。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22.探索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改革试点。待省里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后,我市将参照省里做法开展此项工作。
23.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自2015年起,我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项目储备工作,止目前,全市共储备项目867个,项目总投资1991.9亿元。
24.加快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根据中央、省关于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市财政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市投资公司、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章程、审批流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剥离国有投资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
25.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融资机制,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用,积极探索基金+市场+产业模式。创新筹融资模式,征地拆迁资金包装成棚改项目纳入省棚改计划,项目由省豫资公司或市投资公司、市公共资产管理公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向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计划,主要采取PPP模式实施。目前,正在积极与国开行、省豫资公司对接。与中州基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筹建驻马店市天勤中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助推驻马店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与中原银行合作,筹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
26.完善并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国家有序放开的电信、增量配电网、市政、社会服务等领域。已起草了我市实施方案,待征求各相关意见后正式印发。
27.贯彻落实***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和推动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债转股工作。我市市属国有企业中暂无符合实施债转股条件的对象。下一步,市金融办将加强与银行对接,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债转股工作。
28.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我市金融办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当前,正在进一步充实调整我市省定、市定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2017年以来,上蔡久久农产品在新三板挂牌,我市新三板挂牌数量达到8家;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的企业有19家;惠洁管业、龙凤山农牧举行了A股上市启动仪式;蓝天燃气、大程面粉、顺达化工、枫华种业等企业正在为主板上市创造条件,有望于2018年上报材料。新三板挂牌企业中龙凤山农牧、枫华种业、惠强新材、金凤牧业等企业先后利用股权进行融资近7亿元。
29.积极争取列入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创新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服务,深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我市已有确山、上蔡、平舆3个县已被列入河南省政策性金融扶贫实验示范区。下一步,将鼓励支持农发行驻马店分行以此为契机,积极争取专项贷款规模,加快专项贷款投放。
30.全面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截至目前,我市已有确山、遂平、西平、正阳、驿城区、上蔡等6家农联社先后完成改制任务,正式组建农商银行,其中驿城区农联社改制组建的驻马店农商银行是全省第二家市级农商银行;汝南农联社筹建农商银行申请材料已上报,省银监局已于近期进行了现场核查,有望于6月底前获批筹建;泌阳、平舆农联社也正在按照组建方案扎实推进,力争6月底达到组建标准,确保今年我市全面完成农商行组建工作。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31.落实上级关于财力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级基本保障能力。正积极开展前期学习调研工作,待上级有关政策出台后,及时跟进。
32.制定政府债务政绩考核细则、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办法,构建完善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待上级政策出台后,积极构建我市完备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
33.强化市县政府责任,完善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力争使纳入债务预警的县区年内全部退出。市政府召开债务风险化解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均制定了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方案,报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
34.在省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研究推进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待上级开展后及时研究推进我市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工作。
35.坚持改拨为投、投贷结合,发挥好各类投资基金作用。正积极筹建相关产业基金,待相关产业基金设立后,及时发挥好各类投资基金作用。
36.推进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市好的管理办法和评价机制,待条件成熟后,加快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完善市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37.深化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加快设立我市产业发展基金。积极与中州基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筹建驻马店市天勤中鼎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加强与中原银行合作,积极筹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预计今年6月份即可签订基金合同,投入使用。
38.认真落实国家税制改革任务。认真研究税制改革政策,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改革动态,会同税务部门积极做好前瞻性研究。
39.加快推进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新机制。待上级具体措施出台后,及时开展我市税收征管体制综合改革。
40.积极推进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转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41.修订《驻马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了《驻马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驻科文【2017】16号),对提高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质量,加快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2.推进科技投入机制改革,建立以普惠性后补助支持方式为主的社会研发投入引导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拟起草《驻马店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组织相关人员会同市财政局赴各县区开展调研工作。
43.修订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正研究修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44.启动扩大我市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试点。正在研究。
4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政策,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待上级政策出台以后,将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
46加快建设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正在研究。
47.落实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政策。待上级政策出台以后,再结合我市实际落实。
48.深化科研院所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人才为先,强化激励,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正在研究。
六、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49.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借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完善区域现代交通网络,提升驻马店公共保税中心封关运营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参加了第十一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利用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文化传承、民俗习惯的深厚渊源,深入挖掘合作潜力。突出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完善我市项目储备库,实施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办厂、承包工程,不断拓展我市对外投资合作市场。保税中心封关以来,保税仓货物入库约544.9吨,收入282767.38元;销售进口芝麻842吨,销售额7014186元;销售各类红酒521箱,销售额173976.2元。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及管理模式,促进了投资便利化。
50.贯彻落实大别山振兴发展规划,加快对接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加强区域间合作。落实国家和省政策项目支持,为我市革命老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通过项目带动产业的发展,依靠产业发展带动革命老区经济增长。积极争取将我市更多的项目纳入《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为我市经济发展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
51.推进电子商务园区机制创新,加快建设驻马店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线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线下综合园区平台。目前,我市已建成7家电子商务产业园,驻马店市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商区已入驻阿里巴巴驻马店产业带、慧聪网、中国网库、百度、腾讯、京东等知名电商企业;物流区引进京东豫南大件运营中心、京东分拨运营中心,以及格力、美的、海信电器中心仓。产业园不断完善电商线下展示功能,八县三区均已在园区设线下产品特色馆。下一步,将持续推进机制创新,加快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综合园区平台。
52.完善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创新承接思路、拓宽承接领域,深化与沿海地区、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各级,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在产业转移中的纽带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战略投资、技术引进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
53.加强招商引资信息受理和处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了驻马店商务信息服务网站,及时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并与省投资促进局信息中心建立了招商引资信息服务资源共享机制。
54.抢抓机遇承接产业转移。以《大别山振兴发展规划》、《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为契机,加强与相关地区的经济合作,强化承接产业和项目配套服务,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加强京豫对口协作,加快推进产业经贸、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等领域合作交流。
55.持续提升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品牌影响力,推动市场化运作改革。认真总结和宣传19年办会的成果和经验,在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搞好宣传推介。制作形象宣传片。继续加强与央视合作,在主要频道黄金时段进行中国农加工洽谈会公益广告宣传。选定了农展馆建馆地址,总投资约10个亿,展馆面积8万平方米左右。新馆建成后,可容纳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以上,完全满足展会和企业展示展销需要。
七、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56.加快市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和老城区综合改造。先后启动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1个,拆迁4.2 万户,938万平方米,建设安置住房 3.27万套,37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13亿元。为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在下拨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时,我市对货币化安置给予一定倾斜,货币化安置权重58%,安置房建设权重42%。截止4月底,我市2017年棚改项目已开工10409套,为目标任务的37.26%。
57.加快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壮大县城规模,提高县城和中心镇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
58.抓好医院、学校、文化、养老和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发改委对部门上报项目积极做好这项服务工作。
59.加快构建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待上级政策。
60.制定我市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办法。正在调查研究。
61.创新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机制。草拟了我市与省豫资公司百城提质工程合作框架协议,将拟支持的项目纳入框架协议。组织相关部门正在编制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资金综合平衡方案。
62.加快构建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自主购买与市场租赁相结合的住房体系。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驻政办[2015]1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驻政办[2015]63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5]132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驻马店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品房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出台了《驻马店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管理办法(试行)》(驻政办〔2014〕71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驻政办〔2016〕36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2016〕35号)形成了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并举的住房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培育房屋租赁市场的意见》(驻政[2017]17号),从目标原则、培育市场供应主体、拓展市场供给渠道、加强政策支持、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体制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推进正在进行,社会各阶层住房需求均将得到涵盖与满足。
63.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重点把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完成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起草我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65.推进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管理体制改革及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摸清底数,调研外市情况,提出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管理体制改革及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国土资源所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监察支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已报市委市政府,城区国土资源所方案已报市编办。
66.制定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文件精神,推动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67.认真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建立党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法人产权保护。等待上级政策。
68.出台不动产登记细则,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建成与省和县实时互通的三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系统。2017年上半年主要是出台登记细则,5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各类登记资料移交,6月底前全面接入国家平台,10月底前完成登记数据整理。
69.推进市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管理体制改革。印发了《关于成立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驻编〔2016〕12号),明确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机构规格、职能、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市不动产登记局已经成立,不动产登记证正常办理发放。
70.贯彻落实省关于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供应方式改革实施办法。积极与省国土资源厅对接,形成我市衔接管理办法,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71.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省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售电侧改革和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正在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省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新增电力直接交易用户28家。
72.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目前省级中期评估已结束,目前正加快推进,即将形成项目建设完工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73.落实国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相关政策。等待上级政策。
74.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落实工信厅联消费【2016】211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驻马店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关于开展<食盐零售许可证>年审的通知》,下一步将根据省政府盐改方案研究制定我市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九、接续2016年改革事项
75.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后,抓紧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76.启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正在开展改革前期调研,待调研后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
77.研究出台《关于整合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实施意见》,完成县区机构整合工作。起草了《驻马店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实施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以市政府办的文件正式印发。
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78.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待上级文件审批下发后,我市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79.从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我市按照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按照2016年10月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在校生数据安排2017年两免一补资金,基本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80.推动职业院校经费核拨机制改革。正积极调研我市职业院校相关情况,待调研后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
十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81.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待省出台相关政策后,我们将立即做好贯彻落实。
十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82.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责任,对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费用依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床位数每年每床按不低于4000元落实投入,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工作实效。今年上半年各县区组建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
83.深化泌阳县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泌阳县政府出台了《泌阳县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领导机构,组建了签约团队,二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医疗机构确定了签约团队,截止3月底,已完成城区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健康服务签约率40%、农村签约率85%的任务。
84.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工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各县(区)正在积极制定完成分级诊疗专项改革任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常见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明确双向转诊制度,优化转诊流程。
85.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上半年,各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签约率城镇居民不低于30%,农村居民不低于70%。目前每个县选取2个乡镇,作为开展居民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86.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全市4所三级公立医院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
87.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正在研究政策。
88.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加快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2017年3月,我市四大医疗中心和医疗联盟联合体揭牌仪式隆重举行,将会充分发挥医院综合优势和专业特点,并为下级医院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十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89.基本建成全面准确完整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保险标识,并实行动态管理。印发了《驻马店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该项工作已全面启动,组织机构、人员保障等工作已全部搭建完毕,正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
90.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全市首批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18.1万人,养老金征缴和发放工作也已全部启动。第二批参保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已信息录入3.2万人,占应录人员的92%。2017年4月19日,对第二批市直和省直驻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发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决定从5月起,按月征缴基本养老费和职业年金,稳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91.加快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工作,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如期实现并轨,全市10个统筹区全部完成了行政职能划转以及新农合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资产整建制移交工作,并实现了合署办公。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65.5万人,参保率98%,比去年增长2%。全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4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目前已实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同步即时结算。
92.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了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我市现已全面实现了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实行基金预算管理下的总额预付制,可以有效降低参保人员的费用负担,提高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意识和基金使用效率。
93.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认真落实《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豫民文〔2017〕72号)文件精神,提高相应补助,形成了调研工作报告,对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为下一步开展复核认定等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