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四大攻坚行动
我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四大攻坚行动
投稿:wh 来源:驻马店日报时间:2019年01月03日
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即日起到2019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四大攻坚行动)。
我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生产环节、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四大攻坚行动,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及工贸行业、沼气、养老托幼机构等9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四大攻坚行动期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组织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产。对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和停限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规范操作,严防泄漏、爆燃等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治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在全市形成强大声势。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四大攻坚行动,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领导,推动落实,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贯穿四大攻坚行动全过程。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认真制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根据监管职责,逐级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方案》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八查八看的要求,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主管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严格追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从严处罚。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四大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方案》要求,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3年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等企业列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同时,将各类园区、功能区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表面停产实际生产的违法企业、长期非法生产的企业、抗拒执法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及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规定将执法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绝不姑息迁就。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及时将有关情况移交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