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社局创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
驻马店市人社局创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
投稿:市人社局 来源:时间:2017年03月16日
近年来,驻马店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工作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同舟计划为主线,积极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创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同舟计划,营造良好参保氛围。与驻马店电视台合作,先后在新闻频道、法制频道、教育频道和法制微信公共平台进行新闻直播和公益插播。开辟网络经办和微信平台,将工伤动态、政策标准、经办指南等内容适时公布。同时积极组织工伤经办人员和建筑企业安全员走上街头、深入工地进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市县联动,确保工作齐头并进。市县(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经办机构和人员,定期召开分析会,通报各县区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了解工作进度,明确努力方面,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同时,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经办人员分片包户采取包宣传政策、包参保登记、包申报核定的三包措施,各级经办机构负责人带头进企业矿山,针对小房地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不积极不配合的情形,按照分期分批、稳步推进、逐步纳入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带动全市各类企业依法参保。三是创新合作,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区和用人单位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补充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项目参保的建筑行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均可以在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参加补充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由信誉好、保障能力强、待遇水平高的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并与市人社局签订服务协议。《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但填补了我市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的空白,而且开启了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合作的新模式,可以为全市参保单位减负解压,降低其用工风险和运营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受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有效化解职工因伤致贫风险。目前全市已有40余家企业为3000余名职工参加了补充工伤保险。四是实时监管,确保基金颗粒归仓。在开展建筑业风险防控工作时,积极与住建部门沟通,在切实掌握招投标公告的基础上,对已办理参保手续的中标通知书进行复核,实时掌握某些企业工地项目和中标价不符的情况,通过讲解政策、耐心劝说、批评教育等方式督促企业补缴费用,确保基金颗粒归仓。2016年全市共有141个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用工人数21535人,实际参保人数17200人,按照项目征收工伤基金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