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自燃车辆维权记得索要事故认定书
(记者高圣男、通讯员井智昊)进入夏季,各地汽车自燃类事故频发。8月2日,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需警惕汽车自燃风险,保留好事故认定书等相关凭证,保障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不论是燃油车还是电动车都存在自燃风险,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养成5个习惯,避免汽车自燃。包括不要私自或非法加装、改装车辆;经常检查电路安全情况;***前仔细查看车身及底盘,特别是查看车辆底盘是否有漏油、渗油等现象;车内不放易燃、易爆物品,例如打火机、火柴、油类物品、香水等;停车位置要合理,不要把车辆停在易燃物上或者易燃物附近如稻草堆等,不要把车辆停靠在玻璃幕墙等容易聚集光线的环境中。
车辆自燃后如何维权?市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汽车发生自燃后,如果消防部门已出警,就应及时通知汽车经销商。经销商是汽车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买受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将汽车自燃存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有利于减少经销商疑虑,增加通过协商弥补自身损失的可能。在事故发生后,消费者还应及时向消防等部门申请事故认定书等凭证,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