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别忘了
12月7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为了保障参保居民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做好医保年度征缴清算工作,市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请尚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抓紧缴纳。
据介绍,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2020年个人缴纳标准分别为1630元、56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其中,缴费方式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和大病选缴保费缴费方式。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分别是:银行现金缴费,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委托银行代扣,请参保人在委托银行代扣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保费;手机网上缴费,打开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税务窗口缴费,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直接到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大病选缴保费缴费方式:委托银行代扣,请参保人在委托银行代扣账号中及时存足大病选缴保费;手机网上缴费,直接打开“浙里办App”或支付宝里搜索“浙里办”→医疗保障→参保服务→大病选缴缴费,点击可为本人或帮他人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未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设立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及时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将中断大病保险选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