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家游泳场所水质指标全部合格
8月8日,我市卫生监督所公布了最新的2019年夏季游泳场所监督抽检结果,据了解,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游泳场所11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7项游泳池水质指标达标情况。截至目前,已检查游泳场所28家,卫生管理制度全部按要求落实的有22家;水质抽检25家,水质检测指标达标的25家,合格率为100%。
据卫生执法人员介绍,检查结果显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良好,绝大多数单位在卫生管理上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部分游泳场所未按规定公示水质自检结果和未开展年度内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等。
本次水质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浑浊度、游离性余氯(泳池)、pH值、尿素、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抽检的25家游泳场所水质指标全部合格。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已责令6家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符合要求的游泳场所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这6家游泳场所分别为: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的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师大学校园游泳馆(未按规定公示自检结果);位于婺城区三江街道八一南街1168号新都会小区6幢2单元205室的金华天聚游泳馆(无证经营,现已办证);位于婺城区汤溪镇护城街96号的市婺城区泳趣游泳馆(无证经营,现已停业);位于婺城区罗埠镇孙家村的市婺城区小鲨鱼游泳馆(无证经营,现已停业);位于婺城区安地镇金安公路51号的浙江巨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卫生检测);位于婺城区桃源路800号浙中贝乐产业园F区的金华市米卡多游泳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未开展卫生检测)。截至目前,未发生因水质卫生状况引发的群体性危害健康事故。
卫生执法人员要求在游泳场所开放之前,即对游泳场所卫生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卫生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水处理及消毒设施能否正常运转、消毒产品是否索证、禁泳标识是否在明显处上墙等。另外,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涉嫌违法的立即查处。截至目前处理游泳池投诉举报8件,行政处罚6件。
据介绍,今年我市游泳场所自检结果全面上线浙江省游泳馆自检公示系统,市民可通过支付宝或者口碑网应用内查询游泳场所自检结果和人数。接下来,卫生监督部门表示,还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第二轮监督检查。重点是第一轮执法检查时尚未对外营业的和群众反映比较多的游泳场所。